
朗讀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森林消防工作,不斷提高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根據《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和《婺城區森林防火工作責任狀》有關規定,經考核,決定對下列森林消防工作先進單位進行通報表彰:
一等獎:莘畈鄉政府;
二等獎:沙畈鄉政府、箬陽鄉政府;
三等獎:安地鎮政府、瑯琊鎮政府、蔣堂鎮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單位戒驕戒躁、再接再厲,充分發揮示范表率作用,為確保婺城森林消防安全作出新的貢獻。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日
11330702056851584G/2015-37832
其他
通報
事業單位,政府機關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關于表彰2014年度森林消防工作先進單位的通報
區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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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9
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