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讀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金華市婺城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8日
金華市婺城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置突發地質災害,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快速、健康、和諧發展。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浙江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金華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金華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機構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
3.果斷決策,快速反應。要堅持效率原則,形成信息快速通道和快速決策機制,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4.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管理機制,強化各級政府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主體責任。
2 突發地質災害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突發地質災害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2.1 特別重大(Ⅰ級)突發地質災害。
特別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災害險情直接威脅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2.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3.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斷,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
4.因發布預警及其他因受地質災害威脅需緊急撤離轉移人數在20000人以上的。
2.2 重大(Ⅱ級)突發地質災害。
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災害險情直接威脅人數在500人以上、不足1000人,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不足1億元的;
2.造成死亡人數在10人以上、不足30人,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
3.造成鐵路干線、高速公路網線路和國省道干線、航道等中斷,或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4.因發布預警及其他因受地質災害威脅需緊急撤離轉移人數5000人以上、不足20000人的。
2.3 較大(Ⅲ級)突發地質災害。
較大突發地質災害,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災害險情直接威脅人數在100人以上、不足500人,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
2.造成死亡人數在3人以上、不足10人,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
3.因發布預警及其他因受地質災害威脅需緊急撤離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不足5000人的。
2.4 一般(Ⅳ級)突發地質災害。
一般突發地質災害,是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
1.災害險情直接威脅人數不足100人,或潛在經濟損失不足500萬元的;
2.造成死亡人數不足3人,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萬元的;
3.因發布預警及其他因受地質災害威脅需緊急撤離轉移人數不足 1000 人的。
3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3.1 組織指揮體系。
1.領導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必要時由區長直接指揮),成員由區府辦、區國土分局、區應急辦、區委宣傳部、區農辦、區發改局、區經濟商務局、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林局、區衛計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安監局、區金融辦、區旅游局、區環保分局、區氣象分局、婺城供電局、中國移動婺城分公司、中國電信婺城分公司等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2.組織機構。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及緊急搶險救災組、應急調查監測組、醫療衛生救護組、治安交通管理組、后勤生活服務組、資金信息保障組等6個應急工作組。辦公室由區國土、農辦、應急、公安、民政、財政、建設、交通運輸、水務、衛計、氣象、通信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辦公室設在區國土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國土分局分管領導擔任。
3.2職責分工。
1.指揮部。
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區范圍內較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組織跨部門、跨鄉鎮(街道)的緊急救援;通過區政府協調金華軍分區、武警金華市支隊、市消防支隊等駐金部隊以及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緊急指揮調度應急專家、儲備物資、交通工具等;負責啟動本級預案,必要時報請區政府請示市政府,要求啟動市級重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執行上級和區委、區政府下達的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等其他工作任務。
2.辦公室。
負責全區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與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匯總、上報險情災情和搶險救災進展與應急處置情況;提出具體搶險救災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與建議;貫徹執行指揮部的工作部署,協調各有關鄉鎮(街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區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與搶險救災工作并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技術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指導各有關鄉鎮(街道)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與搶險救災業務工作;組織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的新聞發布;承擔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3.緊急搶險救災組。
負責組織區應急分隊趕赴災區搶險救災,指揮搶救被壓埋人員,組織進行工程搶險。由區應急辦、公安、建設、水務、安監、電力、旅游、教育、農林、農辦等部門組成,區應急辦為牽頭單位。
通過區政府協調金華軍分區、武警金華市支隊、市消防支隊等駐金部隊以及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會同區公安分局等部門,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災,搜尋被埋人員和失蹤人員;協助災區政府疏散、轉移受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對已經發生或可能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排險。
區應急辦負責接收、處理、報告區委、區政府的突發地質災害信息,向市政府報告突發地質災害處置情況;傳達區委、區政府對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的部署要求;組織協調區應急指揮平臺對接相關應急指揮平臺和現場;督促、檢查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相關工作落實情況,參與突發地質災害調查評估工作。
區建設局、區水務局、區安監局、婺城供電局等部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供水、供氣、供電等基礎設施免遭損毀;組織搶修受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水利等設施,保障正常運行。
區旅游局負責協助處理A級旅游景區內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統籌指導A級旅游景區內旅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督促和幫助災區政府修復受損毀校舍或應急調配教學資源。
區農林局負責指導、協助相關單位因搶險救災需要采伐、清理林木等工作。
區農辦負責指導加快發展地區災后恢復重建,指導監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讓搬遷,加強對地質災害避讓搬遷項目的管理等工作。
4.應急調查監測組。
負責調查、核實災情險情,組織災(險)情監測,預測災(險)情發展趨勢和潛在威脅,提出應急處置方案與措施建議。由區國土、氣象、水務、環保等部門和技術專家組成,區國土分局為牽頭單位。
區國土分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點基本情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基礎信息,組織技術單位和專家開展應急調查和監測工作,并對災(險)情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搶險救災與應急處置方案及措施建議。
區水務局負責指導組織因突發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應急處置,做好地質災害影響區內水雨情的監測和預警。
區環保分局負責處置因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氣象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與國土部門聯合開展地質災害風險預警工作,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
5.醫療衛生救護組。
負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由區衛生、市場監管、農林、發改等部門組成,區衛計局為牽頭單位。
區衛計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并根據需要,對災區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災區食品藥品安全供應,加強災區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
區農林局負責組織災區動植物疫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植物疫情的監測,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動植物疫情的爆發流行。
區發改局負責組織開展災區生活用品、食品價格監管工作,對趁機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進行查處,并協助相關部門確保生活用品正常供應。
6.治安交通管理組。
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負責救災物資和災區人員、財產、政府機關及重要部門、單位安全,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由區府辦、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組成,區公安分局為牽頭單位。
區公安分局負責協助災區政府動員受威脅人員的疏散轉移,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災疏散;全力搜救被壓埋人員;負責會同有關單位處置因突發地質災害引發的火災、爆炸和劇毒、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負責災區社會秩序維護、交通疏導和管控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保障交通干線的安全,并及時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確保救援保障車輛運輸的暢通。
區府辦組織協調電信、移動和聯通等部門和單位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組織修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揮信息暢通。
7.后勤生活服務組。
指導災區政府做好災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特別是救災急需物資的供應、調配和管理等工作。由區民政、經濟商務、金融保險等部門組成,區民政局為牽頭單位。
區民政局負責協助災區政府做好避險或因災轉移人員的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負責救災款物調配、發放的監督管理;引導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救援;組織開展救災捐贈活動。
區經濟商務局負責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調控工作,指導監督災區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
區金融辦:對接協調各保險機構及時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8.資金信息保障組。
負責區級應急救災資金的籌集和落實,督促協調鄉鎮(街道)應急救災資金的籌措和保障;做好應急款物分配及使用的監督和管理等工作;負責搶險救災與應急處置后續進展工作新聞發布。由區財政、發改、宣傳等部門組成,區財政局為牽頭單位。
區財政局負責區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資金和應急資金的籌集和落實,督促協調鄉鎮(街道)地質災害搶險救災資金和應急補助資金的籌集與保障。安排區級突發地質災害救災應急資金預算,負責救災應急款撥付并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區發改局負責搶險救災和重大應急治理項目計劃協調安排,協調落實有關項目資金,監督應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
區委宣傳部負責起草、審核應急救援相關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協調新聞媒體采訪。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并向社會和群眾通報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災(險)情動態變化等情況,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指揮部。
4 預防監測與預警
4.1 預防與監測
4.1.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區國土分局會同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依據本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4.1.2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應急預案。
鄉鎮(街道)針對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應急預案,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將“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發放到防災、監測責任人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手中。
4.1.3監測預警能力建設。
要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鄉鎮(街道)要健全以村(社區)干部和骨干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配備監測預警設備,加強專業技能培訓。國土、氣象、水務、交通運輸等部門和有關單位,應在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人口密集區、公路鐵路航道干線及礦山等重點工程地段,建立地質、氣象、水文監測點,開展綜合監測預警工作。
4.1.4地質災害險情排查和巡查。
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鄉鎮(街道)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檢查與巡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識,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
4.2 預警
4.2.1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有關單位要及時收集、整理與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及時開展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提出預防或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
4.2.2預警分級。
根據氣象和地質環境等因素,預測突發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大小程度,對可能發生突發地質災害的相關區域進行預警,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進行標識。
藍色預警:預計因氣象因素致突發地質災害發生有一定風險。
黃色預警:預計因氣象因素致突發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較高。
橙色預警:預計因氣象因素致突發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高。
紅色預警:預計因氣象因素致突發地質災害發生的風險很高。
4.2.3預警信息發布。
區國土分局和區氣象局聯合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預警結果應及時報告本級政府,并通過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手機短信、網絡平臺及廣播、電視等媒體向公眾發布(藍色預警信息可不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內容包括突發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空間范圍和風險等級等。
4.3 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的當地政府及村(社區)應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域內的人員,并采取相應預警措施;各單位和當地相關人員要對照“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4.3.1藍色預警響應。
密切關注雨情、水情變化,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相關人員到崗到位,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4.3.2黃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實行 24 小時應急值守,加密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級預報;開展會商,研判地質災害發展趨勢;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開展預警區域地質災害重點巡查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與監測,做好地質災害防治應對準備;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的每日統計、分析和報告。
4.3.3橙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滾動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級預報;加強短時預警預報;必要時組織做好受地質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等應急工作;應急專家隊伍與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做好待命準備。
4.3.4紅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黃色、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以下措施:
指導組織做好受地質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等應急工作,應急專家隊伍與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做好待命準備,并做好和省、市級應急專家隊伍的對接工作。
5 應急處置
5.1 信息報告。
發現或接報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的鄉鎮(街道),應立即向當地基層自治組織和群眾示警,同時向上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5.1.1報告流程及時限。
發生較大以上地質災害或有人員死亡的一般地質災害,區政府及區國土資源部門要在事發1小時內、力爭30分鐘內,向省、市兩級政府值班室、應急辦和國土資源部門電話報告或通過緊急信息報送渠道報送初步情況,力爭1小時內書面報送相關情況。在事發2小時內將災害有關情況書面報告市政府及市國土資源部門,同時上報省委、省政府和省國土資源部門;因特殊情況難以在2小時內書面報送情況的,須提前口頭報告并簡要說明原因。其中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地質災害信息,省政府和省國土資源部門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先電話報告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報后2小時內書面報告國務院和國土資源部。發生無人員死亡的一般地質災害,區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應在事發后2 小時內將災害初步情況上報省、市國土資源部門。
省委、省政府對報告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5.1.2信息報告內容。
信息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突發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規模、危害對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突發地質災害,報告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根據事態進展,及時做好后續處置情況的續報工作;情況有變化的,應在進一步核實后,將情況續報和核報。
5.1.3報送渠道。
信息報送采用傳真、信息網絡傳輸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先電話報告,后補充書面報告。
5.2 先期處置。
突發地質災害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及有關責任單位發現或接報突發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后,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搶險處置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及時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險疏散。
突發地質災害所在地政府在接到險情災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識,組織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轉移避讓,開展搶險救援。達到本級政府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5.3 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地質災害的嚴重程度,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5.3.1Ⅳ級應急響應。
5.3.1.1發生一般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時,區政府立即啟動區(IV)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并成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預(警)報、災情或臨災應急處置與搶險救援工作;事發地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應當根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上級要求,及時動員和組織受威脅群眾,按預先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有序組織群眾轉移,情況緊急時應強行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區政府根據技術專家意見,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組織技術專家迅速開展應急調查,查明災害原因、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提出應急排險方案或防治措施和建議。
5.3.1.2 區國土、交通運輸、水務、公安、民政、食品藥品、通信、電力等部門和單位,在區政府的領導及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監測、交通管制、調集人員、調用物資設備、水雨情觀測、通信保障、電力和生活用品保障供應等應急工作。
5.3.1.3 必要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可請求市人民政府,及時派出應急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指導做好地質災害救援和災情或臨災應急工作。
5.3.2Ⅲ級應急響應。
5.3.2.1 發生較大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時,區政府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啟動Ⅲ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區政府按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市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預(警)報、災情或臨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5.3.2.2 區政府組織應急分隊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災情或臨災應急工作;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應當根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上級要求,及時動員和組織受威脅群眾,有序組織群眾轉移,情況緊急時應強行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區政府根據技術專家意見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落實人員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并及時續報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5.3.2.3 Ⅲ級地質災害災情或臨災應急處置工作,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監督開展。國土、交通運輸、水務、公安、民政、衛生、食品藥品、通信、電力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指導、落實和做好災情或臨災應急工作,同時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開展災害應急調查,查明原因、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提出應急排險方案或防治措施和建議。
5.3.2.4必要時,報請省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指導做好地質災害災情或臨災應急和救援工作。
5.3.3I級、II級級應急響應。
5.3.3.1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時,區政府應立即上報省、市政府啟動I、Ⅱ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并按照省、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預(警)報、災情或臨災應急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5.3.3.2 區政府組織應急分隊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和災情或臨災應急工作;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應當根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上級要求,快速動員和組織受威脅群眾,按預先確定的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有序組織群眾轉移,情況緊急時應強行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區政府根據技術專家意見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并向社會公告;落實人員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險)情擴大,并及時續報搶險救災進展情況。
5.3.3.3 區國土、交通運輸、水務、公安、民政、衛生、食品藥品、通信、電力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指導、落實和做好災情或臨災應急工作,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協助省、市級專家開展災害應急調查,查明原因、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提出應急排險方案或防治措施和建議。
5.4 響應終止。
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政府應當及時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按照響應啟動級別,由相應的應急指揮部終止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5.5 應急信息發布。
區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按照權限及時、準確地向社會發布突發地質災害和應急搶險救援相關信息,發布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發生地點、發生原因、嚴重程度、損害情況、影響范圍、應對措施、應急工作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等。
6 后期處置
6.1 調查評估。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終止后,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調查評估。
6.2 總結報告。
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結束后,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編寫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總結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省、市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重大以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總結報告上報國務院、國土資源部備案。
6.3 恢復重建。
區政府應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落實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工作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點工程治理措施,幫助災區修繕、重建或遷建因災倒塌和損壞的住房、校舍、醫院等;修復因災損毀的道路、水利、通信及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和農田等;做好受災人員的安置等工作,幫助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給予指導和幫助。
6.4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浙江省行政獎勵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行政獎勵。對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失職瀆職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責任。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保障。
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由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等相關單位組成。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提高先期處置和快速救援能力,同時依托社會力量組建志愿者隊伍,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到達。
7.2 資金保障。
將年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發生突發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時,財政部門應及時安排撥付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
7.3 裝備、物資保障。
要根據需要,儲備搶險救災物資、裝備,建立征集、征用檔案并簽訂征集、征用協議,保證搶險救災物資、裝備的供應保障。
7.4 通信、交通保障。
相關單位應整合利用公共通信資源,配備必要的通信裝備,確保應急響應時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和現場各專業隊伍間的聯絡暢通。
公安、交通運輸等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搶險救援人員、傷員和物資的運送暢通。
7.5 技術保障。
區國土分局建立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會同浙江省第三地質大隊省等專業技術人員,為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6 社會動員。
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區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根據災害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加強宣傳發動,動員群眾進行自救,組織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物資、裝備、場所等。
8 預案管理
8.1 預案編制與實施管理。
本預案原則上每 3-5 年修訂 1 次。鄉鎮(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轄區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鄉鎮(街道)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自印發之日起 20 個工作日內報送區國土分局備案。區國土分局會同區應急辦適時對各地編制、修訂和預案演練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2 預案宣傳、培訓與演練。
區國土分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演練計劃,組織各地開展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原則上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
8.3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印發的金華市婺城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的,按本預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