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法規政策,協助擬訂全區機關事務的政策、規劃和標準并參與組織實施。
2、協助推進機關事務體制改革,指導社會化服務單位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3、負責區級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國有不動產的分類集中管理。做好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保障工作,協助擬訂相關制度并參與組織實施,檢查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負責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規劃、權屬管理、調劑、租賃管理、維修、處置等。協助做好區級機關辦公用房等建設項目的財政預算資金管理及項目基本建設。
4、負責區委、區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重要接待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公務用車管理,按照分工實行車輛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采購配備管理。保障區領導和機關部門公務用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工作用車以及接待用車。
6、擬訂區領導干部生活服務保障有關制度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區領導的生活服務保障工作。
7、負責區行政中心等集中辦公區域的安全保衛、消防、物業管理等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8、完成中共金華市婺城區委、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部門預算包括:部門本級預算。
二、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鄉社區支出。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收支總預算2702.58萬元。
(二)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收入預算2702.5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10.58萬元,占18.89%;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192萬元,占81.11%。
?。ㄈ╆P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支出預算2702.58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10.8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7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2.8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192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426.30萬元,占15.77%;日常公用支出84.28萬元,占3.12%;項目支出2192萬元,占81.11%。
(四)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702.58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510.5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19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10.8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7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17.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2.8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192萬元。
(五)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10.58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125.05萬元,主要是因為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執行數安排了部分的項目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只安排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10.85萬元,占80.4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9.74萬元,占7.78%;衛生健康(類)支出17.19萬元,占3.36%;住房保障(類)支出42.8萬元,占8.39%。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410.85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薪金及公用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5.4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繳納基本養老金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2.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繳納職業年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0.96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的體檢及活動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0.8萬元,主要用于遺屬人員生活補助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17.19萬元,主要用于在職及退休人員繳納單位醫療保險費。
(6)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42.8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
(六)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10.5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26.3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住房公積金、生活補助等。
公用經費84.2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租賃費、培訓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192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159.05萬元,主要是2020年項目資金性質部分是其他收入,2021年項目資金性質均為政府性基金。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支出2192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2192萬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經費、聘用人員經費、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的項目支出。
(八)關于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1 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萬元,與去年執行數持平,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預算單位人員的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慰問招攬留學人員、業務培訓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由于出國境經費的特殊性,預算不分解到具體單位,而由區政府按總量予以控制。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萬元,與去年執行數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區委區政府重要來賓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與去年執行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0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4.29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23.87萬元,增加39.51%,主要是2021年預算時在編人員比2020年預算時增加3個人。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09.3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1.3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158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共有車輛39輛,其中,區級領導用車39輛、機要通信用車及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2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5輛、未安排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專項公用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金華市婺城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預算財政撥款重點項目3個,項目為后勤保障經費,金額為1500萬元;公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金額為282萬元;聘用人員經費,金額為41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款)機關服務支出(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區機關后勤保障方面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其他養老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
1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